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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十联”系列报道保障篇之五】用制度之“绳” 捆权力之“手”

来源:大河网  2023-04-26 15:59:34

“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是为政之德、为政之道、为政之要。


(相关资料图)

为深入推进河南郑州航空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郑州航空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牢记为民宗旨,坚守初心使命、遵守党纪国法,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不得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不得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及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照顾,用制度之“绳”,捆权力之“手”。

厘清权力边界,筑牢制度“防火墙”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厘清权利的边界在哪里。何为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郑州航空港在制度中明确给出了回答,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友和特定关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应当予以记录。

一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擅自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设置条件、阻碍或程序,干扰重大事项正常实施并造成拖延后果的;二是超越职权过问和干预有关工作,对应由下级或专门机构自主做出决定的重大事项,直接代替其做出决定或者要求下级按照其意图实施的;三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中,为他人请托、打招呼、说情的,或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与重大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请托说情的;四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中,要求或安排重大事项承办人员与重大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会面的;五是利用职务之便打听了解重大事项涉及保密内容、索取重大事项保密资料的;六是其它影响重大事项依规依纪依法实施的行为。

构建报备体系,强化监督“紧箍咒”

如果出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需按照哪些流程报备?郑州航空港构建了系统完备、衔接顺畅、保密高效的报备体系,念起强化监督的“紧箍咒”。

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友和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的,重大事项承办人要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在记录后立即向相应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时受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或报告区纪检监察工委。重大事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记录人签字后可直接向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采取书面形式,记录报告人需填写《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表》,并注意保留提供相关的书证、物证、录像视听资料或者电子资料、数据等证据。报告表纳入纪检监察业务档案管理重要内容,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记录报告情况作为考察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经查属实的,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全面推动落实,架起问责“高压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郑州航空港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架起问责“高压线”。

一是对重大事项承办人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拖延、积压、压制不报记录报告事项的,按照规定实施问责。二是对记录、报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情节轻 微不构成违纪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和诫勉谈 话等;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区纪检监察工委每年对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办) 落实记录、报告、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有效方式。五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报告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罗黎虹 代丽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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